2013年5月,国务院核定表态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2月,国务院发布《博物馆条例》;2016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伴随党和国家砥砺奋进的五年历程,文物事业走过了五年辉煌,在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面完成,补齐文物国情国力调查短板,文物家底进一步廓清。一大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相继竣工,文物保护情况报告明显改善。望山见水、留住乡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持续推进。海昏侯墓、江口沉银遗址和“丹东Ⅰ号”(致远舰)、“南海Ι号”沉船等考古发掘成果广受公众关注。
举国翘首,世人瞩目。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即将揭开新的历史篇章,文物事业发展也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迎着新的历史变革,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遗产强国,文物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
广大文物工作者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文物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为指针,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文物事业新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有一一四个多多一百年”奋斗目标跟生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